早前恒基地產副主席李家傑,被指到美國聘請商業代母借肚產子,有可能涉違反《人類生殖科技條例》,引來不少人關注,昨天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在立法會上說,有關個案己交由警方跟進,研究是否需要進行調查和執法。即是,原本李家大少爺倒是一個低調的人,為了討好父親,搞甚麼代母產子,還要弄致全城議論,最終卻落得和官非拉上關係,值得嗎?
日前,傳媒報道著名地產發展商、南豐集團創辦人,有「棉紗大王」之稱,己患上老人痴呆的陳廷驊,她的太太楊福娥入稟伸請離婚,更在有關供辭中,爆出他曾對傭人、護士不規矩,甚至對稚齡孫女「毛手毛腳」,令妻子「極度憤怒、惡心、羞愧及難過」,勾起其夫對她不忠的回憶,不可忍受與丈夫繼續一起生活,陳廷驊坐擁以百億計身家,因家人要爭產,弄至他晚節不保,一切,值得嗎?
朋友A是專業人士,他的工作不時會與那些家門大族有交往,昨天與他論及近日那些富豪大族的醜聞。A說他師傅年代,香港富豪大族,仍著重家族名聲多於金錢利益,甚至為了家族名聲,犧牲某些利益也在所不計,豈有像今天社會,為了爭產、又或某些利益,而無所不用其極?A說若連那些富門大族中人,也不珍惜自己家族名聲,任意莽為,又豈能怪社會對那些富豪家族沒有好感,甚至有仇富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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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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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 2, 2010 於 9:40 上午
指正
陳廷驊自己已經身患末期癌症,而且本身相信因精神問題而非禮女童,另一半不但不同情更要離婚爭家產,看來敗壞名聲者似另有其人!樓主的言論太刻薄了
十二月 2, 2010 於 11:13 上午
匿名
我覺得撰文者的意思係:為了在爭產方面佔上風,家人選擇將事件放在法庭上解決,導致陳廷驊及其家族名聲受到損害,這種置家族名聲於不顧的做法,實屬不當。並非針對陳廷驊的行為。
公投研究生
十二月 2, 2010 於 1:08 下午
erynnyes
童工與朋友討論事件時,其實也是感嘆陳延驊家為錢而爭產,不惜傷害老人名晚節不保,針對的是公開抹黑丈夫的太太、和爭産的女兒,或許寫得不清楚,所以引起誤會!朋友A最感嘆的是夫妻共處數十年,為錢弄致如此,何必呢?
十二月 2, 2010 於 2:30 下午
尹思哲
被公眾指點評論受是發達的代價,所以最理想的處境是那些悶聲發大財的人。
十二月 2, 2010 於 7:54 下午
Andrew Shuen
個個階層都係咁啦,以前啲窮人,對政府,求你班官員貪污唔向佢哋出手,就夠。
依家?咪又係伸大手版攞攞攞。
啲80後何喜華式嘅社運演員話齋:「時代唔同咗,大家嚮往嘅社會價值都唔同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