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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朋友A問童工,為何我整天說特區政府那政改方案中,對落實普選承諾總是信不過?為何我總是懷疑那些親北京人士的誠信?為何我總認為他們會反口覆舌?為何我總是說特區政府那政改諮詢,只是想拖延承諾有普選路線圖,他們根本信不過?

童工對A說,那可不是個人偏見,而是這一伙人,根本沒有理念,原則可言,他們的屁股坐在那個位置、看中央領導意見怎樣走,他們就會說怎樣的話、有怎樣的立場,若相信他們這些「牆頭草」今天的「承諾」,那就如心甘情願自墮「寶藥黨」、「祈福黨」騙局,有何分別?

随便在Youtube找些影片,己可看到這些政治「寶藥黨」、「祈福黨」的「騙局」證據:

今天的的務司司長唐英年,1994年做議員時,認同2007年有普選?

今天的親北京紅人、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在89年六四事件後,公開說北京不重視承諾,令港人信不過北京,現在,面對普選,他的立場又是否一樣?

還有,民建聯主席譚耀宗,89年六四事件後譴責中共鎮壓,現在卻為中共塗脂抹粉,說甚麼並無結論,這樣一個人說的話,可以相信嗎?

要香港人相信這些傢伙推銷的政改方案,那和信「寶藥黨」、「祈福黨」,又有何分別?

泛民主派因為五區總辭,變相公投一事,己引起社會廣泛討論,民主黨前主席李柱銘要求泛民各派停一停,想一想公投之議,也引起各方強烈反應。童工可從未懷疑馬丁對公投、甚至更激烈的23名立法會議員總辭的立場,只是政治形勢走向,很多時候不由個人主觀意志左右,誰會想到,公投之議,不是令北京、特區政府尷尬,而是令泛民尷尬?縱使馬丁呼籲各方以和為貴,司徒華、陳偉業還不是在Now新聞節目中,互相攻擊?假若問泛民支持者,再這樣搞下去,誰最痛,誰最快?

之前童工談公投,有不少網友回應,持書者君對團結泛民之議,並不苟同,認為「想要團結所有人. 到團結了所有泛民後就會想團結民建聯甚至共產黨,這是民主黨的死穴…其實咁多年. 想要等人團結只係唔做野既另一種講法」

童工不能否認,以主流泛民「往績」,真的,很難令人對「泛民團結」,寄以任何厚望,甚至,看今天民主黨表現,也會令人相信,要泛民團結,等於叫泛民對公投甚麼也不做。

可是童工個人想法,五區公投,固然不是一黨一派之事,也非屬於爭取某一類政治理念市民的行動,而是要所有市民參與,包括那些「理性溫和」的市民支持,沒有他們參與和支持,「公投」也難以成為真正的「公投」,要把「變相公投」,變成一個起碼在政治道德層面上,有廣泛代表性的「公投」,正如Perennial_Loser君所說,我們不得不「滿足持平理性溫和中立朋友嘅願望」,而泛民「團結」,或許正是他們願望之一。

童工對公投想法十分簡單,除非不搞公投,真的要搞的話,那就不可以馬馬虎虎,要搞一個真的有代表性的公投,最低要求是,大部份在08年立會選舉中,有出來投票支持泛民候選人的市民,也要動員他們出來投票,縱使,他們未必會投票支持公投泛民候選人,起碼,縱使泛民因此而落敗,也是輸得風光,起碼證明變相公投可行,他朝面對其他極具爭議議題,如23條立法,我們也可以再用變相公投方法,令市民有權表態!

童工只望,若真的要搞政改公投,各方可以大局為重、以公投為重,不要以一黨一派、又或政治理念而行事,全因,既以公投為名,以公先行,無法爭取最多市民、不同理念市民參與,公投就失去意義了!

朋友A曾問童工,究竟香港要一個有民主的社會,對一般市民有何得著?童工明白,對一般小市民而言,甚麼一人一票選特首、立法會,未必有太大切身感受,可是,看看我們的審計署,如何努力揭發特區政府轄下部門,如何濫用、浪費公帑、行政混亂,或許朋友A會明白,民主,不只是一人一票這樣簡單,而是維持一個向市民問責政府的基石。

看昨天公佈的審計署報告,單是作為公營機構的生產力促進局那盤爛帳,己叫人嘆為觀止:先不說那些由政府高官過檔的高層,可以違反規定,享受雙重房屋津貼、以及濫發花紅了,單是看那些違失物品清單,由過百萬的生產力大樓網絡系統、到甚麼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儀系統、到50吋等離子顯示器、手提電腦等物資,均可以遺失,總值達5400多萬,若非審計署翻出這筆糊塗帳,恐怕又是另一不了了之的事件!現在審計署揭發,立法會帳目委員會必定追究,那些所謂公營機構,恐怕不能再如此亂花公帑下去!

這份生產力促進局遺失物品名單,真叫童工嘆為觀止!

更令童工「火滾」的是,明報引述甚麼知情人士消息,為生產力促進局解畫說:「知情人士又稱,浮薪制實施前,局方每年盈餘只有3.5萬元,但浮薪制實施後盈餘達07/08年的90萬和08/09年的1450萬,「生產局是配合市場推 動創新科研的機構,浮薪制讓員工多勞多得,但究竟政府想我們官僚一點,任由盈餘只得3.5萬,還是想員工努力賺多點,然後分享浮薪?」」

童工想說,若生產力促進局真的認為,他們越貼近私人機構市場運模式,可以越賺得多,童工可不想「阻人發達」,生產力促進局,何不變自負盈虧、不拿公帑的機構,成為一間私人公司?到時管理層拿多少花紅,誰管得了?

當然,有人會問,這份審計署報告,與民主政府,有何關係?只要看看澳門下任特首崔世安新班子,曾揭發他負責的東亞運會,出現嚴重超支問題的審計署長蔡美莉,不獲續任,澳門市民、議會,完全無質疑的餘地,那,審計政府與民主,又豈無關係呢?

雖然童工個人認同,若泛民主派想不出其他方法,阿爺及特區政府對政改是寸步不讓情況下,五區公投,未嘗不是一個方法,可是童工也同意,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昨天對傳媒所說,今天泛民陣營為了是否參與公投,互相冷嘲熱諷、甚至互相攻擊,對香港推動民主大業,是一件好事嗎?公投,不是不可以做,可是該由泛民同心合力,一起來推動,面對中共,特區政府這樣強大政治機器,泛民本身已是勢孤力弱了,還要為是否公投而分化的話,那,又是否說得過去?是否令親者痛、仇者快?

馬丁說泛民最重要的是團結,童工是完全支持,若泛民陣營也不能團結,不論是支持死守立法會三分一關鍵反對票、還是支持五區公投,最終,也是得不嘗失的。試想一下,2012年,只是普選中途站,距離真正雙普選,香港人還有多少路要走?若未到普選終點,泛民中人己互相猜忌、缺乏信任、不以大局為重,那又怎能叫泛民支持者,義無反顧地一直堅持爭取相普選下去?

若今天公民黨、社民連仍堅持公投,童可以說,最終必定成事,他們支持者,必定會力撐,可是,這算真的「公投」嗎?沒有港人支持和參與,可以叫公投嗎?李柱銘叫停一停,想清楚才幹下去,無非是想爭取更多群眾支持,不要急進行事,以致公投敗陣之餘,傷及香港民主運動,連力撐五區公投的李柱銘,也有勇氣承認自己有錯,或許太急進了,叫停公投爭拗,泛民陣營中人,又豈能不思考公投策略,是否為了泛民團結,可以暫緩一下呢?

p.s. 甚麼叫人民自發呢?看《畢打自己人》中扮演大老闆「大閏生」的陳鴻烈去世,網民不斷自發哀悼,那,就是網民、甚至市民的自發行動了!網民悼念,又何嘗有人號召?只要值得做,人民,就會去做,正如童工也要在此悼念陳鴻烈、「大閏生」一樣!

民主動力計劃與泛民發起元旦爭取普選遊行,今次終點不再是政府總部,而是西環的中聯辦。

看明報報道引述一眾親中人士說,如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黃宜弘說,「中國堂堂大國,怎會因為一小撮人在『也文也武』便改變原則?」

童工倒想說一句,阿爺是否會為甚麼「一小撮人在『也文也武』」改變原則,可不介意,只是寃有頭、債有主,中共既要常說甚麼香港是中國一部份,說甚麼「一國」在先,「兩制」在後,西環的曹二寶又說要搞甚麼第二管治隊伍,西環如何干預特區管治,那是政治圈子中的公開秘密,何曾一個中央在港聯絡辦事處主任,會自回歸以來,經常跑出來月旦特區政事、指指點點?這,又豈不如大企業的公關部,越俎代庖,自行代替母公司董事局,向旗下子公司指指點?結果自回歸以來,就在西環幕後干預下,已故的中共鄧總設計的師的「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港人換上了西環,高度自治,更加是談不上。

西環既要插手香港政治生態,泛民棄政府總部而選西環中聯辦,那是合情合理,全因,弄致香港今天情不通、人不和、普選無期的死局,特區政府、香港政黨、甚至香港人本身也要負上責任之餘,西環更是有無可推卸的責任,沒有他們的插手干預,香港局面,肯定不會弄至今天如此糟透!所以,向西環抗議爭取雙普選,那是早該做事,寃有頭、債有主,我們早該向西環討這一筆普選債!或許在煲呔心中,也暗暗認同今次民主動力的決定呢!

童工怎樣也想不到,特區政府拋出那個既沒普選路線圖,也未有明言取消功能組別的政改方案,竟不是泛民主派集中火力攻擊目標,反而因為泛民是否支持五區總辭、變相公投,成了泛民陣營互相爭拗的焦點。

公投目的為了甚麼呢?無非是借此突顯政改方案是如何不能反映港人要求有普選的意願,而非引來泛民主派中,對爭取普選不同理念的爭拗。不論是民主黨也好、公民黨、社民連也好,他們應該想清楚,究竟他們今天採取的行動,背後的政治理念是否想清楚?再簡單一點說,他們要堅持的,並非是否支持五區總辭這樣簡單,而是當中面對政改的態度和立場。

A說,若認為阿爺不會對真普選有讓步,不肯講明沒有普選路線圖和取消功能組別,作為民主支持者,認為這是難以接受,必定會反對政改方案,支持公投,那是理所當然,全因政改方案,那是影響著每一個香港人,由港人決定自己未來的命運,也是理所當然的,把政改決定權,以變相公投方式,交給市民決定,又有何問題?若相信民主,就要相信人民,人民的決定,就是民主的決定,那可不在勝負,而在於港人有權參與決定自己的政治命運,若是以人民參與為依歸,那個政黨參與否,又何必斤斤計較?泛民要動員的,並非民主黨,而是香港市民,特別是那些支持民主的市民,令他們在變相公投中,踴躍投票,因為他們今次投的,不是一個候選人,而是該候選人代表著的支持雙普選理念,所以動員目標,該是呼籲支持民主的選民出來投票!況且,就算兩黨成功「迫」民主黨參加公投,可是黨領導不情不願、黨員不全情投入、支持者不認同有關做法,民主黨參與否,又有何分別?反而徒添爭拗,無法上下齊心推動市民參加公投。

至於民主黨反對公投,正如B說,那即是民主黨認為公投對爭雙普選無直接幫助,認為以目前靠不斷遊行、迫政府談判的手段,比公投更有效!但話又說回來,這是一種政治判斷,若民主黨最終既不參與公投,可是又未能透過談判,爭到普選路線圖、取消功能組別,最終民主黨是否又要否決方案?若民主黨真的如是想,那,又為何不參加公投?到時,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又是否要為自己政治判斷錯誤,承擔政治責任?B說不少民主派支持者來說,他們己不再接受泛民只是遊行上街,要求政府接受訴求,政府不接受就否決方案,然後又等下一次政改再來,又是如此重複又重複的反對、上街、否決;反對、上街、否決………。泛民政黨民意支持度每況愈下,又豈非無因?民主黨反對參加公投,就該拿出較公投更佳更合理爭取普選措施,否則又如何令他們的支持者認同?

童工認同,泛民陣營對公投各有不同意見,互相辯論那是理所當然,可是千萬不要忘記,真正的「魔鬼」是政改方案,不要為公投爭拗,忘記真正的「敵人」、「魔鬼」究竟是誰,變成泛民集體跑去練金毛獅王謝遜的「七傷拳」:未傷人,先傷己。

中共對追查四川地震死難學生名單的維權人士譚作人,進行封閉審訊,海內外人士無不批評中共做法,可是中共仍舊無視一切,繼續其漠視法治、漠視公平、公正、公開、依法審訊的做法,甚至連香港傳媒想採訪,也用盡方法阻止。

可是,中共可以封住內地傳媒、封不掉境外傳媒;可以封住內地民眾之口,封不掉世界民眾之後。繼之前譚作人錄影片段外流,亞洲週刊又刊登了譚作人的呈登陳述,《譚作人被禁制的最後陳述》。童工看完這份陳述書,只覺那是一篇突顯中共法制荒謬絕倫的最佳、也是最悲哀的寫照!明明誰也知道,譚作人是因為追究四川豆腐渣工程,害死不少學生,才遭中共打壓,可是中共對他的拘控,卻用上了他有關悼念六四事件的罪名,那是中共自己也心虛,擔心拿四川地震相關事件入譚作人的罪,會引起民憤,所以才拿莫名其妙的六四罪名來向譚作人開刀?正如他在陳述書上說:

「今天,我被起訴指控的罪名,是涉嫌「煽動顛覆政權和推翻制度」。這是一項嚴重的控罪,卻與我所做過的事,沒有多少法律關係。《起訴書》指控的所謂犯 罪事實,是三件幾乎無人知曉的個人行為:一篇寫於二零零七年的個人回憶文章,一件在二零零八年為地震災區義務獻血的個人行為,一個在二零零九年發出的私人 電子郵件。這三件事,與二十年前的六四事件有一定關係。然而,掌權的人和執法的者並不是為了六四而把我投獄,他們另有目的。

為什麼,對六四的官方稱謂,從最初的「反革命暴亂」,變成後來的「動亂」、「六四事件」、「政治風波」?為什麼,這件二十年前的歷史事件,今天成為 構罪理由?為什麼,本案的控罪從「五一二」變成「六四」,從「顛覆政權」變成「煽動顛覆政權」?為什麼,行為人主要的社會活動被刻意隱去,而其微不足道且 鮮為人知的個人行為,要被追究?為什麼,本案要避重就輕、避實就虛、聲東擊西且虛張聲勢?本案究竟是因事構罪,還是因人治罪?究竟是治思想罪、治言論罪, 還是治行為罪?究竟是因為案外因素而預防犯罪,還是因為權力意志而懲罰「罪犯」?為什麼,行為人能夠對事不對人,行政人卻只能對人不對事?執法者為什麼要 錯位構罪,開法律的玩笑?」

中共,不是開法律玩笑,而是中共由始終,也不當法律是法律,在中共眼中,法律只是政權玩物!他們豈曾以法律為治國之最高標準?依法治國,只是中共領導面對西方國家,拿來顯示偉大祖國和他們一樣,也是所謂「法治」國度的政治姿態罷了,中共真的是以法治國?不要開玩笑吧!

可是,在這無法無天國家,仍有譚作人,堅持相信以法抗爭、以良心向中共這具龐大國家機器抗爭,他所相信的,只是作為一個偉大祖國公民,應盡的公民義務,說出為政者的失誤,這正是一個公民社會應有的事:

「我所做的一切,無非是盡一個公民的義務﹕堅守常識,說出真話。如此而已。

良心和勇氣,是公民社會之魂。曾經,因為公開而不張揚地批評質疑市政府個別領導的一項公共決策,我被本市主流媒體評選為「成都市文明市民」。多年 來,常有一些政府官員對我說,成都市民都像你這樣就好了。這類評價的來源,包括市人大、市政協、市建委、規劃局、旅遊局,等等。我被捕後,本市四個主要民 間組織到我家送花籃,慰問家屬。部分成都市民和成都讀書會書友自發前來探監、捐款。一些網民發起「回家行動」,慰問卡片雪花似地飛向我的羈押地。

這些社會反應出人意料,感人至深!我把它視為公民社會在成長的社會進步表現,也視為家鄉人民對我的鼓勵。這種鼓勵表明﹕成都,需要更多的積極市民,需要有良知有擔當的城市「刁民」。

哪裏有錯誤,哪裏就有反對者。沒有反對者,就沒有公民社會。當今中國,正處在社會轉型期的社會矛盾中興高發期,任何公共決策錯誤,都可能成為矛盾爆 發的催化劑。所以,為了全社會的整體利益,尤其需要為了公益而敢於抗爭並善於抗爭的反對者,需要為了社會淨化而勇於「幹髒活」的人。在制度建設層面上,更 加需要實現憲政條件下的司法獨立,需要國家刑法向公民刑法轉型,革命刑法向建設刑法轉型,建立公民權利的法律保障體系和公民社會的制度保障體系,以改變中 國經濟發展與法治不彰的巨大反差,改善兩極分化及社會不公問題。正在積極創建法治政府的成都市,必將面對這一歷史考題,從司法改革開始,交出自己的作品。」

看譚作人為公民義務、捍衛人民應有權利,縱使因此而下獄,也在所不計,今天香港,我們有人權、有法治,我們不用怎樣犧牲和鬥爭,己是隨手可得了,可是我們就是不懂珍惜,面對譚作人的奮戰,香港人該慚愧嗎?

今天,我們又再面對政改方案了。譚作人以自己自由去換取法治和公義,港人,看到譚作人的最後陳述書,是否應以行動去爭取雙普選,而非繼續沉默?

政改方案公佈後,公民黨及社民連隨即決定五區總辭、變相公投上馬,童工可不感意外,如此一個政改方案,既無路線圖、也無取消立法會功能組別,若公民黨、社民連不決定公投上馬,童工才覺得奇怪呢!

 

童工之前寫過很多有關普選的想法和意見,就是對五區公投,印像中是從未詳細寫過,全因,我也不能明確厘清,究竟五區公投是一件好事,還是一件壞事。

 

早在政府尚未公佈方案之前,A己說,五區公投對泛民來說,未必是一件好事,先不要說任何補選,投票率必定較正常選舉低,泛民在九龍東、九龍西兩區,就算在正常選舉情況下,得票和左派比較,也沒有必勝的把握,若搞變相公投,在那單議席單票情況下,一對一的選舉,泛民不單毫無優勢,甚至可能會輸掉議席,令保住三分之一關鍵少數,形勢更為凶險,削弱泛民實力、增加通過政改方案機會的事情,真的值得做嗎?

政府方案未公佈之前,童工理性分析,泛民五區總辭、變相公投,真的是有很大風險,如此蠻干,未必是好事,可是看過政府的政改方案後,童工不禁想,若然北京、特區政府真的不想泛民搞五區公投,為何政府方案,不肯對普選路線圖、取消功能組別建議稍作讓步?還是,他們根本不信泛民可以搞得成五區公投行動?

正如泛民B說,若然說放棄搞五區公投,無非想中央可以給港人一個普選路線圖、以及取消功能組別的承諾,以今天中央對那些政治既得利益者影響力,只要一鎚定音,那些吃政治免費午餐的商界人士,誰敢反對?中央政府連給港人一個真普選的承諾也不肯,不支持五區公投,可是枉為民主派!

童工也認同,去到今天形勢,支持五區公投,己非從政治現實角度去考量了,而是從社會、人民尊嚴考慮:港人只要一個普選路線圖、取消功能組別承諾,也爭取不到,若港人還信「一國兩制」,香港真的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這樣一個政改方案,不搞公投,作為香港人,這啖氣如何下嚥?

今天,五區公投己非政治現實問題了,那是港人尊嚴問題:當北京、特區政府對港人最低民主訴求,也不作回應之時,再讓步下去,我們是否要做烏龜,不作反抗?除了五區公投,港人,還有其他「武器」可以用來反擊嗎?

若五區公投成事,那是北京、特區政府迫出來的,那是官迫而民反,可怪不得支持公投的泛民中人呀!

童工在2007年寫過一系列有關普選終極之戰系列博文,那時是想爭2012年雙普選,最終結果如何,今己成為歴史,我們,仍要為那終極的普選方案打拼和爭取!

不錯,今天我們己有2017年普選特首、2020年普選立法會的所謂「普選時間表」,可是,這個所謂的「普選時間表」,參看2007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及有關普選問題的決定》中原文,那是這樣寫的:

「2017年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的選舉可以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在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以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選舉可以實行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辦法。」

原文是2017年行政長官,「可以」實行由普選產生,並非一定由普選產生,至於2020年普選立法,根本沒有在人大常委決定中出現過,只有「在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以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選舉可以實行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辦法」。一切,只是可以,並非必然,並非不可改變。

在這個前題下,假若香港人是信奉法律文件、信奉白紙黑字寫下承諾的人,特區政府昨天公佈的政改方案,只是一份倉白無力的建議:方案沒有普選路線圖、沒有取消功能組別、沒有取消分組點票,什麼區議會委任議員不能互選立法會區議員安排,那是極端矛盾、也難以自圓其說的決定:若認為委任區議員不民主,何不取消?為何保留不民主議員制度,但又不容許他們選立法會及特首選委會代表?他們究竟有存在價值,還是沒有存在價值?特區政府,總要有個說法和立場,不是因一次諮詢,弄個權宜之計!

還有,普選路線圖呢?當人大常委決定,只是「可以」普選特首、之後再「可以」普選立法會之時,要更確定由2017年開始,香港踏上普選路,拿一個路線圖,何錯之有?那又是怎麼不合情理?阿爺若真想給港人真普選,現在說個清楚,又有何不可?除非,他們心中所想的是,2017年我可以給香港普選,也可以不給香港普選吧!更不要說2020年普選立法會了

沒有更明確2017普選特首、2020年普選立法會路線圖,沒有取消功能組別、立法會分組點票,這個政改方案,童工肯定啃不下了,泛民、香港市民,又是否可以啃得下?

請不要當香港人是傻瓜,我們務實,不代表要被人「搵笨」,沒有普選路線圖、沒有真正雙普選承諾,我們可以支持嗎?

政府昨日終於向立法會交待有關加強互聯網上版權保障的修訂法例,雖然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蔡瑩璧對立法會議員表示,有關修訂旨在針對牟利行為,日後不論經任何形式電子方式傳播版權作品,無論使用什麼技術,只要牟利,或傳播程度足以損害版權擁有人的權利,上載作品者便要負上刑責,而下載及瀏覽有關內容,則沒有問題。

可是,魔鬼,總是在細節中,甚麼政府消息人士,昨天又搞了一個傳媒吹風會,再次隱身於幕後,為有關修訂解釋,對於網民關注的短片上載至YouTube,或在Facebook分享及轉載,會否觸犯法例,政府的消息人士又弄出甚麼六大考量原則,包括按動機、是否已公開、取用比例及長度、重要性、是否容易取得及對版權人的影響、例如會否令銷量下降等,以此決定是否採取法律行動,又說如果有關作品在公平處理原則下傳播,又或是用作批評、評論及新聞報道,又早已註明出處,則可免責。

這,又可能童工不明所以了,既然蔡瑩璧在立法會公開說,只要不是牟利,任何以不受有關修訂規管,為何那些政府消息人士吹風,又額外多加六項政府考量原則?正如政界A說,越多甚麼千奇百怪之原則,即時增加政府對網民採取法律行動的理據,只要日後有網民上載,可以墮入這些考量原則中,政府就可以採取行動,若真的不是想控制網絡自由,何不簡單一點說,只要不作牟利,政府索性不管?若說如此規限太寬鬆,那不如沿用以往做法,只要版權持有人投訴,政府就會跟進調查?又或將上載侵權,仍只限於民事索償,何需提升致刑事層面?

 

十一月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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