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先在這兒賣一賣廣告,香港記者協會將於本周日(9月13日)發起遊行,時間是下午一時,集合地點是西區警署,遊行到附近的中聯辦(童工可覺得遊行路程太短了!)以示對當局踐踏新聞自由、誣陷香港傳媒的強烈不滿。記協聲明中,除了呼籲同業參加外,也邀請「支持新聞自由人士跟我們一起遊行」,所以童工希望,就算不是新聞工作者,若是支持捍衛香港新聞自由的市民,也可以参加今次的遊行!還有,今次遊行建議衣著是黑色上衣!
正文:香港記者對新疆政府誣捏三名港記煽動動亂的不滿,未有因中聯辦副主任李剛、以及曾憲梓之流的降溫言論,有所平息,正如昨日與A閒聊兩人的言論,A可是建制中人,他也不禁說明白記者不滿,以往被內地阻礙、禁止採訪,香港記者明白內地的所謂「國情」,與香港的「港情」不同,不少傳媒工作者及他們工作的機構,大多逆來順受,甚少公開批評,可是今次阿爺先是飽以老拳、再來屈記者煽動動亂,那,可是忍無不忍的做法,於是把以往的不滿,一次過爆發出來,這個情況下,還可以怎樣的降溫?看昨天連港區人大鄭耀棠,也認為這樣對待港記有問題,鄭人大可是老愛國,連他也如是說,今次事件,已是引起公憤,眾怒難犯,豈是片言隻字可以降溫!
當然,每到這些竟況,總有人打著要「理性討論」的招牌,提出一些難以令人理解的論據,要憤怒的人想一想,究竟在這件事件中,香港記者有沒有錯呢?
童工看高登討論區中,有網友貼了黃麗君(Fanny Wong)的一篇文章, 《中環High Tea——新疆新聞辦徒惹不滿》,當中有這樣的一段:
「然而,在港記的這一方是否在採訪手法上也有檢討的餘地呢?各媒體,尤其是電視台對前線記者有沒有發出足夠的採訪指引,以確保員工在採訪暴亂事件時,既能在 第一時間捕捉第一手資料和影片,同時亦能確保記者人身安全,也不影響執法人員執勤?從九月四日的事件中,大家看到港記非常勇猛,但這些欠缺採訪動亂新聞經 驗的記者,是否也過了火位,以致人身安全不保?他們在事件中是否也負有部份責任?這些問題都值得老記思考。香港記者勇字當頭,內地不少官員都見識過,求真 是記者的天職,但在求真的同時,港記更加要謹記作為新聞工作者必須保持冷靜、中立、持平,否則他們只會變成參與者、倡議者,新聞記者變為新聞人物的角色轉 變,相信都不是走在前線的港記所樂見的。希望港記被打事件可令港記在批評對方之時,也反省一下自己的表現,不要讓媒體角色變質。」
港記是否過了火位?港記是否變了參與者、倡議者呢?若要「理性討論」,起碼到今天,新疆政府沒有提供任何可供信服的證據,證明香港記者是參與者、倡議者!起碼,連一眾愛國愛港人士,也不能說服,何以曾任職新聞界的Fanny Wong 會如是說?童工也曾見識過Fanny Wong在南早年代的勇猛,她當年何嘗不是勇字當頭?難道真的是角色不同了,今天的Fanny Wong已成了跨國公關公司大員,想法也有所不同?
再之後是內地名記者閭丘露薇文章:《當記者成為新聞主角》,童工,對她整篇文章,甚麼叫記者換一個角度看今次事件,真的,無法苟同,特別是她說:
「當記者本身成為新聞主角的時候,往往就領引讀者忽略了新聞的本身,而記者在採訪的過程中遇到各種困難,甚至可能要付出生命,這些都是這份職業本身所包含的 風險,是否足以構成把這些演變成新聞,利用自己的話語權,來為媒體討回一個公道,那對其他的新聞當事人,甚至對讀者反而造成了不公?」
甚麼叫「而記者在採訪的過程中遇到各種困難,甚至可能要付出生命,這些都是這份職業本身所包含的 風險,是否足以構成把這些演變成新聞」?難道警察工作,己包含了被暴徙殺死的風險,有警察被暴徒毆打,那代表警察工會及同工,就不可以申訴、遣責暴徒的行徑?警察被暴徒毆打,那就不是新聞了、因為這份職業,早有這樣的風險存在,那又「是否足以構成把這些演變成新聞」?
最後,童工只想說,引起這大堆問題,其實只要一個方法可以解決!只要中共講清楚,我們絕對是零拒絕任何境外傳媒採訪,只是我們保留亂棍毆打記者的權利!只要中國政府敢講,責任就由各傳媒機構自負,不是很好嗎?
可是,中共敢公開說嗎?

9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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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 11, 2009 at 9:04 am
匿名
毆打記者事件的是非曲直已很清楚。令人不齒的是,有些人總是在有意無意間找受害人碴子,而這些人更是出身於傳媒。如果要求理性討論,就應該叫新疆新聞辦拿出證據來,而不是要求受害者躬身反省,查找不足。這等如叫遭到非禮的受害者檢討自己的衣著一樣,這種理據是站不住腳的。
岔開一筆,今次事件出現了很多有趣的畫面,例如發言人走佬避記者、記者透露當局無恥說謊的國家機密、中聯辦送果籃……但我覺得昨日姜瑜笑容僵硬、欲語無言的六秒,是事件的最佳寫照。
公投研究生
九月 11, 2009 at 12:12 pm
方潤
雖然我不太喜歡閭丘露薇,但這次她說的話沒錯。要留意她強調「不公」的是﹕
> 如果能夠反省一下,如何不要因此而忽略了更應該關心的新聞,就是烏魯木齊的局勢,那場武警驅趕人群的時候,平民的傷亡和他們所承受的後果,那是不是更加符合公眾利益?
她的意思只是說,抗議記者被打沒問題,只是也不要忘記新疆民眾而已。
不過問題倒是﹕新聞界真的忘記了新疆民眾了麼﹖
九月 11, 2009 at 12:32 pm
陽光中女
新聞界沒有忘記鳥魯木齊,不是仍然有很多記者仍在那裡採訪嗎?報章不是仍然有報道嗎?至於最終有幾多市民有留意鳥魯木齊的局勢,這一點絕非新聞界可以控制.
有些人或認為新聞界反應過激,我想說的是,如果連這一道防線都守不了,日後外界想知道烏魯木齊的”真實”局勢,難道仍然有機會嗎???你看到武警驅散人群,平民有死傷,其實就是記者實地採訪所反映的真像;難道這樣都不算符合公眾利益嗎???
這次新聞界要捍衞的,是由採訪自由引伸而開的市民知情權,希望外界明白,我們為了”我們”之餘,也為了大家.如果不從最根本可以保障的地方做起,試問我們有何地方入手?被打被屈後還被暗指”攞黎衰”,外界對他們是否太涼薄?
九月 11, 2009 at 2:25 pm
14k
China Number One.
Hong Kong, you get what you wish for.
Before 1997, China gave HK one wish. HK wished for $$$ Money $$$.
HK got money. That’s it. Nothing else.
China Number One. China Number One.
haha…..
九月 11, 2009 at 2:48 pm
肆號
香港有好多維園亞伯之外,總有好多理性亞伯,依d理性亞伯特徵係提出另人扯火的理性。
舉個例,禽日港台有個亞伯打上黎,聽語氣知分扮理性假中立,佢提出一個護短既理由,
佢話:「香港記者唔得醒目姐,邊個叫你地咁博,好似果個日本記者長井健司,明知緬甸軍
震押,老虎蟹都企係軍隊果邊影過去,點知佢企係暴民果邊影返過去,人地點知你係暴民定
係記者,自己攞黎衰囉」
記者天職係報導事實真相,是中立,唔係中共果種幫極權塗脂抹粉。
九月 12, 2009 at 3:13 am
路過
>新聞界沒有忘記鳥魯木齊,不是仍然有很多記者仍在那裡採訪嗎?
走哂啦, 呢次新疆新聞辦雖然犯眾憎, 但變相趕走哂成班缺乏戰亂採訪經驗既記者, 新疆當局現在大可閂埋門打仔(雖然都不能怪班記者)
事實上, 為被打記者爭取公道同檢討採訪手法可以並存, 閭丘露薇文中都同意架, 根本冇衝突, 暗指人家扮理性假持平並不公道…….至於有否暄賓奪主, 則見仁見智, 不過如果冇港記被打, 普通市民未必留意新疆形勢如何惡劣, 地方政府如何無法無天…….
九月 12, 2009 at 3:15 am
路過
BTW, 我都幾同意上屆記協主席譚志強的講法, 可能他的語氣會比兩位女士好一點
「毆打記者當然不對,這是大是大非,相當分明,多講亦無謂。其實,在中國內地,警察濫權毆打記者,古已有之,從國民黨時代到共產黨時代,時時都有發生,一點都不奇怪。重要的是在記者如何躲過警察的扣留/逮捕,將自己攝錄得來的現場影音資料有效保護、運輸、傳送回總部,再對全球發佈,那才是記者最重要的責任和本領」。
http://blog.ifeng.com/article/3142752.html
九月 13, 2009 at 12:01 am
陽光中女
值得一看:
《狗咬人不是新聞?》
http://aloneinthefart.blogspot.com/2009/09/blog-post_12.html
九月 13, 2009 at 2:02 am
馬丁
露薇、麗君,確是中共寫手中的極品。
閭丘露薇的所謂論點,廢得令人不想回應,只能說露薇永遠只能是「大陸」名記者,在香港,她連在大公報寫關昭的資格也未有。
而黃麗君寫得出以下垃圾:「港記更加要謹記作為新聞工作者必須保持冷靜、中立、持平,否則他們只會變成參與者、倡議者……希望港記被打事件可令港記在批評對方之時,也反省一下自己的表現」
按照黃麗君上述「邏輯」,黃麗君第一個應該質疑的,應是其政協何姓老闆,質問為何其旗下報章立場亳不中立、亦不持平,每日只識為特區、中聯辦擦鞋放風,徹底放棄監督政府的職責,變成比GIS更積極的政策「參與者、倡議者」。
對於黃麗君希望港記被毆打後,「也反省一下自己的表現」,如果要反省的是被打的人,而不是打人者,我熱切期待著黃麗君將來有很多需要反省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