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童工與朋友A談及《淫褻及不雅刊物條例》諮詢情況,A算是局中人,他說那些保守派份子開始發動機器,動員各方保守力量,包括教會、家長、道德團體出手,以圖製造政治壓力,要求政府監管互聯網。其實童工並不擔心,縱使他們怎樣努力,也不可能打倒社會、科技發展,除非他們想把整個香港自由資訊流通優勢拖跨,將香港變成大陸,要政府打造香港版金盾,封殺網站、對任何下載者追究刑事責任,那,就可以達到他們「清洗香港互聯網」目的,當然,「清洗」互聯網之同時,也「清洗」了香港的資訊自由,值得嗎?
況且,今天自以為是的互聯網道德主義者,他們真的以為自己所做的是「正確」的嗎?實際上,他們今天所做一切,幾十年後回看,可能只會被譏笑為一班阻礙香港互聯網發展,完全不知時代進步,食古不化的所謂「衛道之士」!童工,可不是空口說白話,今天互聯網淫審大戰,實際上是「第二次淫審大戰」,「第一次淫審大戰」發生於34年前的1975年,當年未有《淫褻及不雅刊物條例》,那是淫審條例的前身《不良刊物條例》。那一仗,幾乎握殺了香港一個創意行業、一間上市公司、兩個代表香港揚威中國、日本、以致東南亞的人物。

當年《小流氓》成為衛道之士打壓港漫對像
香港60、70年代本地漫畫開始活躍,特別是黄玉郎在1970年創作《小流氓》漫畫,那是以香港各區為背景的武打技擊漫畫,迅即吸引了不少青少年,可是當時主流社會文化,將漫畫這種次文化視作「公仔書」,只會「教壞細路仔」,隨之而來的是口誅筆伐,衛道之士要求政府立例監管,甚至取締這些他們認為不容於主流道德的「公仔書」,結果令當時港英政府訂立《不良刊物條例》,針對色情暴力漫畫,更給與警方有權充公這些漫畫的法定權力,雖然當時黄玉郎、創作《李小龍》上官小寶等行內人,也提出以行內自律方式,希望政府不要趕盡殺絕,可是在那些衛道之士壓力下,政府仍不放過漫畫業,幾乎握殺了香港漫畫行業。
當時漫畫人面對衛道之士打壓,黄玉郎率先變陣反擊,以漫畫報紙形式避過政府對漫畫書規管,1975年創辦《生報》,之後再辦《金報》,其他漫畫人也分別辦了《青報》、《喜報》等漫畫報,令香港漫畫業可以發展下去。直到80年代中期,黄玉郎統一漫畫業,1986年玉郎集團正式上市,成為香港首間上市漫畫公司,黄玉郎成上市公司主席,當年對黄玉郎口誅筆伐者,早已消失在歴史洪流之中。
回看歷史,若當年《不良刊物條例》趕盡殺絕,要殺盡香港本土漫晝業,令被視為「教壞細路仔」的港漫消失,結果會怎樣?結果,只會握殺了一個創意行業,沒有之後上市的玉郎集團,更加沒有之後憑創作《中華英雄》一炮而紅的馬榮成,那就沒有今天紅遍中港台,拍成電視、電影的《風雲》,也不會出現黄玉郎再成立的《玉皇朝》,更加不會製作連中央台也播放的動畫《神兵小英雄》,當然,也不會有在日本得獎的香港漫畫人李志清,連每年動漫節,或許也不會出現。
當年衛道之士要對付漫畫,今天衛道之士要對付互聯網;34年後今天證明,當年那些衛道之士打港產漫畫,已證明是無聊兼阻礙香港社會創意文化前進,今天衛道之士要打香港互聯綱自由,會否握殺了香港資訊科技的發展?
那些衛道之士總愛說,道德是不變的,所以他們堅持的,是恆常真理,究竟,他們的「真理」,又有多少「真理」的成份?還是他們追不上時代步伐,對不斷前進社會感到恐惧,只有高舉道德大旗,希望拉停時代巨輪,以免成為被時代淘汰的一群?

今天小流氓竟以「文庫版」復刻重刊,對當年那些要除了而後快衛道之士來說,不是最大嘲諷嗎?
每當童工路過報攤,看到《小流氓》漫畫合訂復刻本可以公開發售,再沒有被打壓針對;當香港文化博物館,為「香港漫畫」設立專題展覽的時候,童工覺得,34年前訂立《不良刊物條例》打壓港漫,已證明是錯誤的決定,34年後,難道我們又要再犯相同的錯誤,任由那些衛道之士,再打壓互聯網自由?
p.s.童工知悉,《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將於1月16日舉行公眾諮詢論壇,時間是晚上7:30開始,地點位於九龍尖沙咀太空館,希望關心人互聯網自由的人士可以出席,若有興趣參加的人士,可以在論壇舉辦前一天,致電25945925留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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