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同事質疑親疏有別。真的,無話可說。若質疑童工親疏有別,我只可以說,真的,我是親疏有別,但我要說,當全世界也在大玩親疏有別的時候,我仍要堅持那甚麼他媽的客觀公正、那,又是否脫離現實?甚至,有點助紂為虐?當所有人不再公道的時候,我卻堅持要公道,對那些被大部份人以不公道對待的人,我的公道,對他們來說,是否做成更大的不公道?若然世界已被扭曲了,要在一個已遭扭曲了的世界中尋求公平、公正,用正常世界的法則,可以追尋到真正的公平、公正?「中山狼傳」中,主角東郭先生堅持奉行墨者兼愛的金律,連狼也要救,最終幾乎被那頭狼吃掉,救了他的老丈人說:「禽獸負恩如是,而猶不忍殺,子固仁者,然愚亦甚矣!從井以救人,解衣以活友,于彼計則得,其如就死地何!先生其此類乎?仁陷於愚,固君子之所不與也。」若所做一切,那猶如與其他人一樣淪於魔道,那麼,我可甘於為魔!正如周星馳九品芝麻官中說:「奸官要奸,好官要比奸官更奸!」「地藏經」中,地藏菩薩發願:「地獄不空,誓不成佛;眾生度盡,方證菩提。」若扭曲了的一切不能糾正過來,要我堅持那象牙塔中的公正不偏不倚道理?對不起,我不會做!除非,所有人,不再親疏有別!
正文:昨天最令童工氣憤的事,那是香港記者採訪北京市民排隊賺買奧運門券引起的混亂,香港記者到現場採訪,卻遭那些混蛋北京公安以粗暴方式對待,有線記者被叉頸、無線記者連攝影機也被打爛,南華早報攝影記者,被公安拘留,指他襲擊公安,事後官方新華社指南早攝記不服從警方管理,進入公安設置的臨時管制區域,並踢傷民警的下體,那記者已承認,南早更發表聲明,承認王是無意間碰傷公安云云。
無名火起,心中不禁「妖」了一聲。我只想說,關那南早攝記何事?他是無端起腳,踢那民警下體嗎?他和那民警有仇嗎?若那民警不是阻礙他,甚至用肢體動作驅趕他,大家可會有肢體接觸?香港警察,與港記者在不少場合也有各為其主的情況,童工可從未聞有攝記踢傷特區警察下體,究竟是香港特區警察優於公安,還是那些北京公安,連最起碼尊重新聞自由的道理也不懂,結果出現肢體碰撞?
還有那有線記者在鏡頭前被人叉頸,那可是有電視片段記錄,全港有線觀眾也看到那一幕,記者不過是採訪排隊買奧運門票的混亂,就要遭公安叉頸,這,又豈是北京奥組委所說的採訪零拒絕?北京奥運活動,那是國家副主席習近平親自找,弄出了這樣掉人現眼,遭西方訕笑的事,較之於香港馬術簡介跌下喉管的「吊吊fing」,可又是更丟假十倍,習副總又要負上甚麼責任呢?他叫煲呔要對奧馬親自找,今次事件,又是他親自抓之下的決定?可以責難煲呔,今次事件,習副總,逃得了責任嗎?
更令人不憤的是,南早聲明,承認記者責任,那些高層又可否想過,沒有那些公安挑釁,記者可會反抗嗎?為何香港十多廿年來,抗議活動不絕,卻從未出現這個情況,內地,竟出現記者傷公安?真的是記者的錯?
看看youtube片段,大家評一評理:
p.s.奥運尚未開始,北京對新聞採訪態度已是如此了,北京,恐怕只想境外傳媒對京奥採取報喜不報憂的政策,那又豈是真正採訪自由?
p.p.s.內地公安原來也是豆腐渣公安,竟說被記者K.O.,若真的如是,靠他們維護京畿重地?不如炒掉他們吧!

15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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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 26, 2008 at 12:09 pm
鋼之鍊金粉絲
可能南早都係焗住發咁嘅聲明,唔係有乜法子?個記者俾北京捉住,始終救人要緊,就好似叫攝記寫「悔過書」咁。你估佢自願咩?萬一佢唔肯寫就唔放出嚟坐十日八日,咁點算呀?
另一方面,報館如果唔認衰,可能成個奧運都無記者攝記上得上去。
探員,以前成日叫在北京採訪的香港記者寫「悔過書」嘅年代,你應該都仲記得掛?有幾多人真係「悔過」丫。
七月 26, 2008 at 12:41 pm
The Dukedom of Aberdeen 香港仔公國 » 狡辯
[...] 在一個博客讀到以下一段,博主應該是本港一份暢銷報章的新聞工作者: 同事質疑親疏有別。真的,無話可說。若質疑童工親疏有別,我只可以說,真的,我是親疏有別,但我要說,當全世界也在大玩親疏有別的時候,我仍要堅持那甚麼他媽的客觀公正、那,又是否脫離現實?甚至,有點助紂為虐?當所有人不再公道的時候,我卻堅持要公道,對那些被大部份人以不公道對待的人,我的公道,對他們來說,是否做(造)成更大的不公道?若然世界已被扭曲了,要在一個已遭扭曲了的世界中尋求公平、公正,用正常世界的法則,可以追尋到真正的公平、公正?……(然後作者引用了一大段中山狼傳的故事作為論據,最後得出結論。)若扭曲了的一切不能糾正過來,要我堅持那象牙塔中的公正不偏不倚道理?對不起,我不會做!除非,所有人,不再親疏有別! [...]
七月 26, 2008 at 4:31 pm
記號士
唉……
P.S.是親自「抓」吧?
七月 26, 2008 at 4:53 pm
erynnyes
對不起,又寫錯字!
七月 26, 2008 at 5:14 pm
陽光少女
好明顯我唔係質疑你,斷估d相出唔出到,我唔會夾硬賴落你到掛????
唔好下下都對號入座,咁樣做人好辛苦.
ps,其實係自己地盤發小小up風係好正常既事,有時唔駛對我太認真,因為轉過頭其實我都無左果件事.
七月 26, 2008 at 11:01 pm
石頭記
奉譚詠麟李克勤諭,投票去…
譚詠麟同志與李克勤同志向來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演譯特區主旋律。文藝生活以外,兩…
七月 27, 2008 at 5:12 am
erynnyes
呀陽光少女君,實情係我唔應該拖你落水就真!我其實都係借題發揮啫,事關尋晚返到屋企,同朋友A係電話講開南早單野,唔知點解又講下講下講到所謂新聞中立問題,比佢辣慶左,再加埋飲多兩杯,咪將之前谷埋谷埋氣一次過發洩!唔好意思就真!
至於妳位網友對我批評,講真我又唔會放係心。佢話覺得我咁講好可怕,究竟,除左生果之外,其他所有報紙都做緊相同事,但係完全、完全冇人敢鬧一句,連參與其事者,都唔肯認自已有立場,重要扮冇立場、中立、做糖衣毒藥,係咪重可怕?佢又話「要所有人都守法自己才肯不犯法,這是甚麼道理。這不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嗎?」冇錯,冇理由要所有人守法,自已先唔去犯法,但係呢件事上面,我唔覺同守法、犯法可以相提並論,就算我用佢邏輯,大佬,唔守法,有差人拉、要面對法律制裁,守法嘅人唔擔心因為有人唔守法,破壞社會秩序、正常規則,守法嘅人自然唔駛擔心畀唔守法嘅人侵害,應該遵守法例,但係當唔守法嘅人無任何制裁,其他人對唔守法嘅人視若無睹,任由唔守法嘅人任意破壞社會公平、公正,係咪重要盲地守那些根本冇人當係法律嘅法律?當其他人,縱使佢地唔認,實際係有立場地幫一派、打一派時候,但又冇人夠膽出一句聲、做任何事,包括用市場力量,逼呢班偽君子改弦易轍時候,我唯有「以牙還牙,以眼還眼」(雖然我自覺唔係),或者我睇得動漫、小說太多,蝙蝠俠因為葛咸城警察冇辦法對付罪犯,所以先會出手,若用上述邏輯,蝙蝠俠就係一個濫用私刑的罪犯,佢所有行為都係犯法,重有所有超級英雄包括美國隊長、X-Man、Ironman、Superman等等,蝙蝠俠電影理應定為三級片啦!
重有,我諗陽光少女君位網友,平日一定冇睇生果報,若然佢有睇,今日佢會見到蔡菜子畀人恐嚇有大大段新聞,前一日有大大段鄉議局新聞,生果報從來冇老屈民記、更加冇好似某些傳媒,周不時翻炒民主派負面消息,再加生安白做抹黑咁,不時翻炒程介南事件去抹黑民記,比較某些傳媒,可以連馬力去世,也當冇件事,區議會選舉,可以當冇發生過,李柱銘的 press for ,明明唔係解作施壓,仍然繼續屈人地向中國施壓,若那些所謂中立傳媒是「中立」,生果絕對畀佢地更「中立」!
我嘅親疏有別係:親民主而疏專制,民主,對香港人係一件好事,當其他人遠民主而親專權嘅時候,親民主、給民主派空間,又有乜錯?若果真有普選一日,就算民記大勝,民主派大敗,我一樣心悅誠服!因為那是選民的民主的選擇!
還有,有人說不想看每日被童工這樣的人「加工」的新聞,我就咁講,若然我係有「加工」,都只係落味精,其他,可能係落孔雀石綠,可以致癌,重要唔話畀你聽,猛話佢地係冇潻加、係健康食品,有人要信,我都冇辦法!
七月 27, 2008 at 5:24 am
erynnyes
鋼之鍊金粉絲君,我都寫過悔過書,重畀個公安鬧我:「你們香港記者不是全是大學生?怎麼寫得這麼短?再寫!」結果要寫了兩頁「悔過書」,才令他滿意,可以離開!
七月 27, 2008 at 12:38 pm
鋼之鍊金粉絲
悔過書寫得短而不滿意?你應該告訴他:我們做新聞的,言簡意賅!又唔係大學生寫論文!
不過算了,如果你當年不罰抄,又怎樣回得了香港,繼續言論自由?
七月 27, 2008 at 4:11 pm
陽光少女
澄清一點:果個唔係我網友,係真係我朋友,但我相信佢唔係因為幫我而發表以上言論.
有人討論,證明仲有人關注選舉新聞,可能對我地係一種鼓勵。哈哈
七月 28, 2008 at 3:37 am
匿名
嘩,你兩條友日見夜見,做乜喺度開火呀
七月 28, 2008 at 3:42 am
天下無敵
唔記得留下寶號添,探員,我撐你呀,我鐘意你句親民主而疏專制,呢個世界邊有公平,所以一定要鋤強扶弱,無得講
七月 28, 2008 at 4:52 am
erynnyes
哈哈!我邊敢同陽光少女開火丫!而且成件事唔關佢事,係我同佢位朋友睇法唔同,其實我都冇乜所謂,我一向我行我素,從來唔理人地點睇,不過我好尊重其他人睇法,一個自由社會,理應如此,若果乜野睇法、意見都一模一樣先得人驚!其實佢位朋友真係冇睇生果報!除非佢認為鄉議局喇、葉國謙喇、蔡菜子啦、其實全部都係白鴿同公文袋人!唔好計埋之前寫呀葉劉、譚偉豪、尋日重有埋葉曜丞!原來,佢地都係公文袋、白鴿嘅人!明白!
七月 31, 2008 at 5:58 pm
匿名
隨著奧運即將開幕,恐怖襲擊陰霾不散,平安奧運已成為主旋律。就算先前應承的一切,例如自由上網等,都已經是明日黃花,不值一提。
如此類推,在京採訪的港記要格外小心,之前承諾文明執法可能已經唔存在了。可能亞史醫生講得啱,公安武警等以後唔會再當香港記者係人,點止揸頸,撩陰、插眼、迷暈鎖、毒龍鑽等都隨時候命。
所以,香港記者,自求多福了。
公投研究生
八月 4, 2008 at 1:26 am
專業的傲慢,讀者的偏見 at 聞.見.思.錄
[...] 我也看到對方回應我在公園仔的留言。我在那一個留言裡,說不想看到「加工」的新聞。對方倒很老實的回應,說若是加工的話,他所加的是「味精」,但是其他人加的是孔雀石綠,會致癌的。我對於對方的老實感到高興,但是又感到一種難以名狀的惶恐--不過對方執意堅持上兩段所述的邏輯,我也不用太糾纏了。但得提出一點:「親民主、疏專制」固然好聽,但是這是否代表可以漠視一切規條?或者以下這個例子是引喻失當,既然民主報的「主導思想」們是崇尚自由市場原則,那末只一面倒的呈現他們所指的「民主」(唱好那種),以及一面倒去呈現「專制」的「陰暗面」,又會否協助讀者們作出好選擇呢--因為作為信息提供者的報章,給讀者作選擇的資訊己是千瘡百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