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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第一天,除了對著檯前的電腦、以及看影碟外,就是無事生非地不理人家是否放假,繼續騷擾朋友,對此,我只能對他們寄以無限同情,誰叫你們認識了一個極端討厭放假、就是放假時候,也要找些事情幹的人!
昨天與A談及近日風波,A問為何這麼多人針對警察,怎麽警察形像大不如前,其實警方近年不論在辦案的透明度、以至執法的嚴緊,較以往大有改進,為何不少人對警察仍有這麼多不滿?
我說,也許是形像問題。近年不少市民真的覺得,警察似乎只為權貴、有錢人服務,警方面對弱勢社群,例如那些性工作者、又或一些民間團體,往往是毫不客氣,反而有太多太多人對我說過,若你只是一個小市民,因一些小案件,跑到報案室報警,那些警員不是多方刁難,就是叫雙方私下處理,甚至不肯「落簿」 受理,有區議員B曾對我說,有街坊向他投訴,他報警後,遲遲未有破案,他向負查案件警員查詢,反換來一番揶揄說,他們手頭有這麽多案件要處理,可不能派專員負責你的案子!總之有消息就會通知!B說,那街坊聽完這樣一個回覆,自然怒不可遏,找上B投訴,可惜B也是無能為力。
究竟怎樣才是一個好警察?我不是當差的,自然無權置喙,可是投身警界,理論上怎樣也應有一點理想,希望可以除暴安良,不應純緒為了那份穩定收入, 才投考警察,若是如此,他們處理那些雞毛蒜皮小案,與處理那些涉及名人、權貴罪案態度,理應相同,可是現實中,又是否如此?
之前寫過的《跳躍大搜查線》 ,劇中青島刑警與恩田刑警,他們只是地區警察,平日處理的案件,只是區內小偷、商戶失竊等小案件,遇上大案,例如謀殺、連環犯罪,從不到他們處理,「總公司」(警視廳)必定派人到地區負責偵查工作,輪不到他們插手,可是在他們眼中,拉一個小偷,與拉一個殺人犯同樣重要,因為那同樣是履行警察職務,所以在《跳躍大搜查線大電影2‧封鎖彩虹橋》中,青島因為阻止一件襲擊案,結果未有執行「總公司」指揮官,要他進行的監視工作,自然受到上司責罵,可是引伸出來的問題是,作為一個警員,案件究竟有沒有大、小之分?為了破一單大案,是否可以放棄偵緝其他小案?警察破一單大案,固然可以受到傳媒廣泛報道,可是警察要建立市民心中的正面形像,又豈是單靠破一件、兩件大案可以做到?當市民覺得,小市民案件,不見警方如此落力偵查,最終不了了之者甚多,名人案件,反而有這麽多警方高層出來說這說那,市民又怎會不滿警方厚此薄彼?警察又怎能在市民心中有好形像?
警察要有效破案,除了要講警力之外,警民合作,更加重要,星期日就有一班網民出來幾行,不滿警方執法了,或許有人說,那些人只是一班刁民,可是他們又有沒有認真了解,究竟小市民中,有多少對警察有怨言?煲呔與特警成,是否應該反思,為何警察在市民心目中形像,低落至此?
p.s.看到朋友網誌,似乎已走出谷底,也找到知心朋友與她分享心聲,希望她在新的一年,可以找到一個珍惜她的人。
我新的一年願望,與之前幾年一樣,可以用古巨基一首歌說完,就是不要再「重複犯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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