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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翔,終於可以回家了。

身邊朋友,不論是認識還是不認識程翔的人,都感到莫名高興,他終於可以重新呼吸自由空氣、可以與家人高高興地過一個溫暖的農曆年,一直要求釋放程翔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蔡素玉說,那是中央送給香港人的一份禮物。

可是,不知怎麼,心頭只覺悲痛,原本一天牢獄也不應該捱的人,怎麼給人關了近兩年,現在放了出來,我們還要多謝這多謝那,就如皇恩大赦,還要感謝那些關柙程翔的始作俑者?正如劉慧卿說,她深信程翔是無辜的,將程翔判監,根本就不能接受。

我認為程翔不應判監,不在於他是否無辜,因為我不知道, 那是在於由始至終,他根本無法得到公平審判的機會。由拘捕、偵訊、到起訴、完全黑箱作業也不說了,提堂時不許傳媒、公眾傍聽、沒有人知究竟程翔洩漏了甚麼國家機密,公眾不知案情、不知控方提出了甚麽有力的人證、物證,只有那一通新華社發的新聞稿,說他為台灣有官方背景的歐亞基金做間碟,收受人家金錢,就是得這麽丁點資料,程翔代表律師說公安處理證物違反了取證程序,法庭沒有理會,上訴更加是走過場式匆匆駁回。若這一切發生在任何一個法治社會,程翔會入罪嗎?法庭理應是給犯人一個公平審訊的地方,這樣的審判,不論程翔是否真的有做過間諜,那對他又是否公平?因為一場不公平審訊而下獄,那不是寃獄,又是甚麽?

寃獄,釋放了, 還是一場寃獄!我們倒過來要多謝那一手製造這場寃獄的人,那又是他媽得甚麽道理?

當然,或許有人說,中國,就是如此啊!我只能說,為何我們的祖國,在經濟領域,大有超英趕美之勢,為何在法治範疇,還像100年前的西方國家?究竟法院何時不再是國家的專政機器?中國每一個公民,可 以享有公平、公開、公正審訊機會?沒有公正的施法制度,人民的財產、權利可以得到保障嗎?若連人民的個人財產、權利也保護不了,這又是怎樣一個足以為中共驕傲大國崛起的盛世?

早前看到一篇報道,引用中共中紀委報告,指不同省市法院法官,官官相護有之、法官收賄有之、甚至借審案之便,向辯方家屬提出不道德交易也有之,這些全是中紀委已立案處理 、已作出處分案件,究竟還有多少中紀委未處理、不知道的案件?恐怕連他們也答不上!程翔就是在這樣一個司法制度下,被判入獄,現在給這場寃獄的受害人提早釋放,真的值得高興嗎?對不起,我只覺可悲,悲我們不知何時,已逐漸接受了那一套、中國,就‧是‧如‧此!

對不起,我不甘心,真的不甘心,中國,不應該是如此的!香港人,更加不應該是如此的!

與上文無關的後記:

昨天,娛樂圈奇拿又再出動!其實,特警成今次「衰左」,警方剛高調說找到源頭,娛樂圈奇拿隨即又再出動,我早已說,那是警方的最大災難!不論那人有何動機,再次證明,左閃右避,不是面對困境的方法,為何警方、受害人不大方承認,那些照片是真的,單靠警方力量,根本不足以捉拿真兇,希望全港市民,同心合力,支持那些無辜受害人?甚至,把那個拍下這些照片的始作俑者繩之於法!我始終相信,說真話、勇於承擔,一定可以得到市民的諒解,遇人不淑,引致自己受害,以香港人的處事方式,必定會同情那受害人!

至於警方,對不起,情況而糟糕得不能再糟糕, 誰叫找了一個「四肢發達」的傢伙做你們的一哥(那是S君引述他一名師姐朋友的評價!正如L君說,特警成一直在那些直線行動部門做領導,連O記阿頭也未做過,找這樣一個只懂衝鋒陷陣的人做一哥,指揮全局,又怎會不弄至今天境況!不禁想起周星馳逃學威龍頭一幕,他做飛虎隊員,參加模擬試,他是消滅了所有犯人,可是全隊人也被殺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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