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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今天不想寫財政預算案,可是不寫,又覺說不過去。不想寫財政預算案,全因那一盤帳,越來越是因應政治需要,「篤數」搞出來,要因應政府的數據,客觀分析政府財政開支是否合理、預算是否公平,已經越來越困難,可是不作評論,視而不見,可又嚥不下那一口氣!

平情而論,鬍鬚曾這一份預算,不無創意,從創意角度而論,我是佩服的。不要說之前的港英財爺,單是香港回歸之後的三任財爺(鬍鬚曾可是第四任了),鬍鬚曾可以大膽拿電費作還富於民的工具,怎樣說也是有創意的手段,起碼連那些政黨也未想過,單是創意分,已經可以超越政黨,值得公眾給與掌聲:不是因為他可以減輕市民負擔,而是終於有一個肯用腦、肯打破祖宗家法,肯從不同角度看預算的財爺!

可是政府玩弄官僚財技文化的壞習慣,在這一份預算案中,仍然未改。單以綜合赤字而論,今年有逾1100億盈餘,明年竟有75億赤字?那是甚利由?次按?通脹?若他分析屬實,鬍鬚曾為何又要調高免稅額?政府經常帳有赤字,還要有更多人跌出稅網?

唯一解釋是,那75億赤字,只是政府「篤」出來!單看今年預算,原本去年預計,政府經常帳開支是二千一百多億,可是最終開支只有二千億左右,政府平白又少用了近百億!今次政府預計經常帳開支有2500百多億,就算輕微高估,以政府過去紀錄,要用少一、兩百億,根本不是問題,反正若明年政府經常開支用小了,誰會追究?那75億所謂赤字,按過去政府花錢方式,根本輕易可以節省出來,赤字,根本不是赤字,只想留下一個赤字預測,令政府明年財政,可以承受更小壓力。

若政府財政評估根本不準確,他們只是將公共理財當作交差,淪為政府財技工具,我輩再深入討論,又是否有意思?

政府財政預算,越來越似當年民企,為求上市,不惜玩弄財務數字的手段!這樣手法,又是否對納稅人、以至低下層公平?

當大家關心蔡依林、蕭亞軒懸紅兩億新台幣,挑戰「奇拿」有否握有她們私房照、還是今天香港財爺曾俊華會否在預案派錢的時候,有沒有人留意,另一場直指唐英年的政治風暴,正在上演?

投資推廣署署長盧維思因維港巨星組失誤,遭公務員事務局紀律聆訊,事後指他失職,要罰他十六萬,盧維思不服而提出司法覆核,不過公開聆訊了兩天,法庭所爆的內幕,在政圈中,已經十分震撼:唐英年為求自保,不惜更改會議紀錄;唐公子又承認,因政治環境,要找盧出來祭旗,可是他向唐求助,希望政府在背後支持巨星匯,卻換來「不要發夢」的回覆(引述生果報),到要做紀律聆訊,更棄盧於不顧、劃清界線。

看罷這些法庭報道,不覺意外,官場厚黑之術,本是如此,有多少上司,會為下屬背黑鑊,把責任攬上身?官場,較職場更黑暗,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唐公子找替死鬼,又怎可怪他?要怪,只可怪唐公子沒有明白現代心戰的智囊,忘了盧維思可以用司法覆核這一招,抱唐公子推卸責任醜態全抖出來,把他的厚黑術公諸於世!

就算唐公子今次可以過關,如此出賣下屬行徑,日後,仍有人會服他嗎?

甚麼才是公關「災難」?若說之前阿嬌的「很天真、很傻」是一場公關災難,對當事人來說,也是情有原,她只是奉公司之命而行事,弄得一塌糊塗,可不能完全怪罪於她,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或許她心底裡,也未必想這樣說。可是昨天看到周融無情白事跑出來開記者會,把立法會議員、港台公會批政府忽然更改聘請廣播處處長害論,全攬上身,當正別人是批評他,還要把問題不斷提升至歧視沒有學位、靠個人奮鬥而成功的人,不只童工看得目瞪口呆,江湖中人,無不啞然,試問誰會搬石頭來打自己的腳?周老闆自稱縱橫江湖數十年,又為別人提供公關顧問,怎會自我製造一個無可補咎的公關災難、令自己、令政府陷於一個極之尷尬的處境?

阿嬌或許是身不由己,周融可是自作自受,08年公關災難事件, 暫時是周融排第一,阿嬌,只能敬陪次座。

由政府重新招聘廣播處處長一職,將招聘門檻下調,容許沒有學位的傳媒中人申請,周融已被傳媒、以及某些政圈中人(可非泛民主派呀!那是另有其人!)塑造成政府心目中的所謂「真命天子」,一切是為他度身訂做,不論傳聞是真是假,也是瓜田李下,正常、再正常不過的政治危機處理方式,也是保持低調、小說話、背後做事,議員、工會批評政府改變招聘條件,那由政府應付好了,反正改變招聘條件的是僱主,不是應徵者,從未見過應徵的人,會為此大動肝火,除非那應徵者想向他其他人說明,我才是內定的真命天子,批評僱主改變招聘條件,即是阻住細佬做新工!

還有,周融要把問題提升到歧視沒有學位的人,早前不是有一班中醫批評政府不承認他們多年行醫經驗,硬要他們符合政府註冊中醫要求,要他們考試,為何不見周老闆為他們請命?還有至今政府請AO,還是要有大學學歷,政府又是否歧視那些長期在地區工作,對政策極之熟悉,但又沒有學位的工聯會、民建聯愛國愛港人士?周融當時又為何不為他們拯命? 難道他被人「歧視」,才是「歧視」,其他人被人「歧視」,就不是「歧視」?正如A說,任何招聘,有學歷要求,不論政府、私人機構,也是正常不過之事,沒有學歷要求,才會被人視作不尋常,難道招聘一個處長,可以不要求應徵者有基本學歷條件?就算今天請一個辦公室助理,也要求有中五程度,難道那又是「歧視」那些沒有中五程度的人?那和文革時代,把白卷英雄張鐵生吹棒手法,又有何分別?

難為周融說自己有豐富傳媒經驗,假廣播處長綽綽有餘,看他昨天如何處理今次事件,究竟是他巳脫節,還是他的公關手法,高招得令人無法理解,只有他才懂??

同事A問:「睇左神探未呀?」對一個永遠只愛看DVD,堅持不去戲院(一個人去戲院睇戲,還要被四周不關事的人騷擾,絕非好事。)神探出DVD,可是等了很久,自然第一時間欣賞。 

期待的,不是杜琪峰,而是韋家輝。韋家輝的劇本,很得我歡心,因為他的故事,其實相當黑暗、沒有那些傳統老套大團員結局,因為人世,往往就是悲多於喜,他的故事,太接近現實,不接受悲劇結局,只是觀眾無法接受經他用戲劇手法,將現實放大,令人感到極度不安:難道人生真是如此無奈與悲哀?由《大時代》的方展博成功報仇,卻失去最愛、甚至失去所有信任他的人、到《馬場大亨》中的黄日華,一生追求夢想,最後卻為夢想而死,再到韋家輝去了亞視,創作《大時代》後傳《世紀之戰》,把之前在《大時代》中的忠奸正邪全部推翻,丁野(丁蟹?)由奸變忠、方新俠(方展博?)發現之前對父親、對自己所認知一切「事實」,其實全部不是「事實」,韋家輝的世界,其實是一個悲涼、但現實的世界,他更加是一個可以完全顛覆自己創作的世界,將自己的成功,完全推倒,事問,有那個創作人,可以像他一樣,不只顛覆傳統、甚至連自己也顛覆? 

韋家輝離開了電視,可以感受到他失意了好一段日子,從他拍了大量喜劇,那是為「搵食」而非言志,連《喜馬拉亞星》這些賀歲爛片也拍得出來,這些日子,他一定不好過,但正如他的電視世界,人生,總是無奈。 

2003年終於見到「真正」的韋家輝「回歸」,《大隻佬》中對因果輪迴的宿命、人無法擺脫命運、那些前世因今世果、今世好人未必代表有好報,雖然不對我的胃口、我也不信他那一套,可是那正是韋一貫創作主軸:在命運的巨輪下,人的意志,其實是微不足道、半點也不由人。 

到了《神探》,韋家輝更進一步對人性探討。劉青雲在劇中看到每個人心中的「鬼」,其實是每個人心中的另一個人格,一個活在黑暗中、潛意識中的人格,也是在社會道德法律宗教壓抑下,不能表露出來的另一種人格。心理學已說明,人是可以有多重人格存在,我之外,還有很多個我,當中,或許有一些我,平日並不顯露出來,可是,那些「我」仍然存在,當某時、某地、某日子,可能遇上了生活中的打擊、不如意的事、令現實中的「我」,深受挫折,那個活在黑暗中的「我」,就會跑出來,甚至控制了現實的「我」,成為另一個「我」,《神探》,就是想說這樣的一個故事。 

天主教有所謂的七罪宗(今天多稱為七宗罪),即公元六世紀時教宗聖國瑞一世(St. Gregory I公元590-604年)所修訂的人類七種惡行(原本最先由希臘神學修道士龐義伐提出,共有八罪):傲慢、妒忌、暴怒,傷悲、貪婪、貪食及色欲,《神探》中林家楝心中的七隻鬼,相信創作靈感是沿自七罪宗,問題是,我們並非神,不可能心中完全沒有「鬼」,就算沒有那七罪宗,我們心中難免會有懦弱、保守、逃避、又或迷戀、沉溺等等的「我」存在,當面對打擊的時候,這些「我」就會跑出來,正如《神探》中劉青雲,表面上他心中沒有「鬼」,但實際上,那隻「鬼」一直存在,那就是他一直「看到」、留在他身邊的「理想」妻子,他,還是被迷戀、沉溺所控制。 

繼承韋家輝一貫調子,故事自然是悲劇結局:每個人心中也有「鬼」,每個人也不想別人看到他心中的「鬼」,可是他們也信自己心中有「鬼」,若有人說可以看到別人心中的「鬼」,自然被視為精神病,可是,也成為被利用的對像,最終,人為「鬼」控,失去了真正的自我。 

每個人的人格必定有缺陷、世上沒有完人,只有神才是完全的,可是人畢竟是人,當我們今天連人類遺傳基因也可以改變的時候,為何不可以改變自己,利用那些不同的「我」,去避免自己犯錯?傲慢的時候,那個保守的「我」可以提醒不要目空一切、迷戀、沉溺的時候、傷悲的「我」會提醒某年某月的痛,小心重覆犯錯。每一隻「鬼」、每一個人格,也有其存在的意義和目的,關鍵只在於,究竟是「我」控制「我們」,還是由「我們」控制了「我」。 

《神探》真的是值得一看的電影,也是真正韋家輝的電影。

警告:以下純為個人觀感,或許當中有極其偏激論點,要看下去的人,請有心理準備,我會他媽的罵過不休!

正文:梁文道那一篇《誰要玉女》文章,早已看得心中有氣,可是童工未反駁,蔡子強已撰文反擊《對不起,我仍然認為世上有對錯﹗》有興趣的朋友,請看蔡子強在2月22日明報文章,起碼,一眾網友看完他的文章,支持他的較支持梁文道之前的文章更多。

若以互聯網民意計算,梁文道,不明白網民所批評的是甚麽!

梁文道說的日記被竊論,說真的,已站不住腳了: 就算有人偷來別人的日記,可是沒有人承認那本日記是屬他的,那本日記屬私隱嗎?就算道德上那本日記還是私隱,法律上找到註腳嗎?今天陳冠希承認那些照片是他拍的,擁有版權,不是以行動說明,法律上,不承認那些照片,不承擔那些照片責任,根本不可能阻止照片散播?

至於道長說,那些批阿嬌的人,因為對阿嬌「玉女」形像幻滅,所以群起而攻之。坦白說,別人我可不知,我及我的朋友、以及可以接觸的民意,不覺阿嬌是玉女,更不會對她有任何幻想,我、以及一眾網友批阿嬌,只因她不肯承認她不是玉女,討厭她的偽善、不講真話、恐怕與那些不相干的幻想,拉不上關係,正如蔡子強所說,女主角認了那是她的選擇,那又有何錯之有?港人痛恨的,不是玉女不再是玉女,而是明明不再是玉女,還要用盡方法,掩飾真相!

真相,才是最重要,請別計坦白的後果對那個人有利,真相、事實,只有一個,對與錯,民意可能作判斷,正如我的前輩說:「錯就要認、打就要企定!」押錯了注,民意不按受,理應收回言論道歉,可是最終,有人會尊重真相、尊重遊戲規則認輸嗎?


相信昨天是陳冠希演藝生涯中,最好、也可能是最後的一次表演。

陳冠希的記者會,不論那是否真心誠意、還是在群情洶湧、走投無路之下的最後一場大騷 ,不能否認,那絕對是一場精心計算、不論是編、導、演俱佳的示範,那些為陳冠希幕後策劃的心戰大員,成功把這個第一賤男,塑造成一個「好像」很有誠意真心悔改的人,或許你會不接受,可是我問過十個看過直播或新聞輯播的人,八個也接受他的道歉,這場「戲」、這場心戰,已算相當成功,起碼,同樣難題、同樣公關災難,落在政府,未必會處理得較陳冠希那班幕後謀臣更好。

阿嬌、陳冠希同樣是藝人,他們要做的,就是滿足市民對他們設想中的「期望」,例如很多人,包括我,「期望」阿嬌在記者會中,可以承認一切,再以自己做反面教材,勸導年青不要重履覆轍,或許那是很傻、很天真的想法,可是那是公眾對她的「期望」,事實與期望有落差,不少人自然難以「收貨」,批評阿嬌的言論、民意,自然一浪接一浪。

陳冠希呢?向香港人道歉、認錯之餘,還加上永久退出香港娛樂圈的承諾、叫年青人不要以他作榜樣、再加上會用盡法律方法, 保護受害人,不再受傷害,那是典型的期望控制術(expectation control):當輿論、民意以為他只會斬手指謝罪,他連自己整條手臂也斬了下來,把自己推到罪人至極,把所有罪名攬上身,求別人寬恕,事問,還有誰會再向他擲一顆石頭?他不但滿足了公眾的「期望」,甚至超越了公眾的「期望」,輿論、民意,相信會收貨,超碼,打落水狗,對認錯的人再插上一刀,並非香港主流民情,香港人只會說,人家也認錯了、承擔責任,永遠離開香港娛樂界,為何還要咬著他不放?

不論那是否虛情假意,現實是陳冠希把所有罪責,一力承擔,再然後向傳媒發出聲明,指傳媒、網站刊登的女藝人照片,版權屬他所有,任何人再刊登、上載那些照片,就是侵犯版權,要面對刑責,我相信再沒有任何傳媒,網站,敢再刊登、上載那些照片,正如我一直說,警方與那些義正辭嚴的藝人,根本不用花那麽多精神追查誰是第一個上載者、批評那些綱民,要禁止照片散播,第一件事就要承認,設若阿嬌當日承認照片主角是她,就算不用版權條例,一樣可以申請禁制令禁止照片散佈!請那些再責難互聯網、網民的人看清楚,現行法律,根本可以有足夠法誰依據,阻止照片擴散,只要有人承認就可以了,那些照片主角,不想承認、承擔責任,又想禁止照片擴散,那不是法律有問題、香港人有問題、網民有問題,那是「偽人」自己本身有問題!

陳冠希去到最後,也演好他「藝人」的角色,滿足、甚至超越了市民對他的「期望」,當然、,三、兩七年後,事情淡了,他,又是一條好漢,重出江湖,也沒有人會深究他說過甚麽,反正連歌神封咪也可以再開咪,陳冠希今天自毀形像,其實是置諸死地而後生的策略,今次他的記者會,何嘗不是為重建日後形像鋪路?

至於程翔記者會,我只感到說不出的痛心。一個愛國者,蒙上了通敵間諜罪名,被囚千多日,他至今仍堅持沒有做過任何出賣國家利益的事情,獄中更懷疑自己堅守一輩子愛國價值觀是否有錯,可是最終他仍選擇「愛國」 、選擇愛一個不愛他、把他囚禁的祖國,不申寃、不批評。

每個人也會「錯愛」 ,可是因為「錯愛」吃了苦,還不肯夢醒、面對現實,還要「錯愛」下去,我只可以說,我尊敬他對自己理想、原則的執著,可是,我無法認同。

錯了一次,還要再錯下去,理性上絕不能接受, 他,何時才會夢醒呢?

p.s.A君,昨天說我不會再到訪某君博客,沒有詳細解釋,只可以說,個人理由,有些人和事,不想看、討厭再看到,我就不去了,或許那是我無謂的執著與恨、但也是我之所以是我!

自問對肥肥未有特別好感,對欣宜更談不上偏愛、甚至對她頗有點不以為然(有時候想,她不過是因為有一個演藝界知名的母親,才可以有這樣特別的待遇!)可是昨天看到欣宜在母親去世後,首次召開的記者會,看到她哽咽著說,自己不會辜負母親的期望,或許,我們應該給這個20歲的女孩子,一個公平的機會。

欣宜自投身演藝界以來,可算沒有甚麽好評,網上世界,一眾網民更經常揶揄她,冷嘲熱諷,相信那是來自肥肥望女成龍,利用自己的江湖地位,為欣宜爭取很多特權與機會,結果引致外界反彈、特別是對那些愛憎極之分明的網民來說,拿欣宜作為嘲笑、諷刺對像,不難理解,作為母親的肥肥,曾反擊那些言論,可是記憶中,欣宜並未有反駁過,只是一一承受。

到肥肥去世了,欣宜面對記者,一個20歲女孩子,父親另有家庭,不可能再照顧她了,母親作為唯一可以依靠的至親又離開自己,她在記者會上,仍勉強擠出了笑容,多謝各方之餘,帶淚對離世母親作出承諾: ,我I’ll try my best to learn to be a responsible woman. 的女Thank you.

人心肉做, 縱使對肥肥有不滿、對欣宜看不順眼、縱使有千般不是,她肯對公開亡母公開作出承諾,要做一個爭氣、負責任的人,為何,不可以給她一個機會、給她一點支持?起碼,她願意承擔、願意對所有人作出承諾,縱使無法知道她可否做到,但我們應該給她一個機會,每一個人的成功,也是由別人給他一個機會開始。

同樣是記者會,擬似藝人照片的主角,就是欠缺了一份承擔,很天真、很傻,只能令人覺得她為自己開脫,沒有為自己的失誤,承擔責任,更加看不到她願意作承諾,希望粉絲、公眾給她一個機會, 從新來過,這樣,又怎可叫人繼續支持她呢?其實,若女主角可以在記者會中,像欣宜說:「 ,我I’ll try my best to learn to be a responsible woman.」我想,起碼好過那「很傻、很天真」的解釋!

經過昨天的記者會,我信香港人是會支持欣宜的,我一直覺得,其實香港人十分簡單,只要令他們覺得,有人是真心誠意希望給他一個機會,發奮求進,香港人是願意給別人一個機會。可是香港人也很現實,若果作出承諾,爭取到別人支持,可是卻講一套,做的又是另一套,表裡不一,香港人必定反彈。

起碼,對我來說,那正是我對欣宜與阿嬌記者會所說, 有完全不同感受的原因。


假期完結,終於要上班了。自感完全不在狀態,雖然這個假期,怎樣說,也不太像一個「假期」,可是在家工作的「壓力」,與踏進辦公室,仍是兩回事。

沈殿霞昨天去世,那是不少人預期之中,各大小傳媒也早做好了肥肥的回顧專輯,所以由昨天早上開始,不論看那一個電視台,也是看到肥肥、肥肥、肥肥、中間再夾著欣宜、秋官,之後還是肥肥、肥肥…….,幸好,香港人的情感,來得快、去得也快,懷念肥肥,最多是一、兩天,否則去了那如寒冷天氣警告的裸照門,又來一個沈殿霞重複又重複霸佔電視頭條,總令人覺得,新聞的「明卡士」怎麽會和三色台的「娛樂直播」沒有兩樣?

假若不愛肥肥去世新聞,昨天還有港版的「華麗一族」,供一眾商界、政界中人八個不亦樂乎:大家族內鬨,大哥紅顏知己想染指家放生意,老太君與老二、老三出手阻止,大哥被迫放假,之後就是老二、老三來一個清君側。商界A說,傳聞早已傳了年多,想不到這場「大龍鳳」會公開上畫,相信那是老太君之意思,對商界來說,這場豪門恩怨,較之甚麼裸照門、肥肥去世,更有看頭,事關「華麗一族」從來是以家族共同管治家業,今次老二、老三與太君反老大,「華麗一族」可否再維持下去?A說老大對老二、老三對他輕視,早不以為然,只因對太君孝道,才隱忍不發,今次太君出手,會否令「華麗一族」步上分家之路?

假若只關心肥肥去世、與 「華麗一族」八卦新聞,那就會忽略了另一件有趣,涉及公眾利益的新聞:行政會議昨天批准TVB收費電視更改投資承諾目標,由原本要求他們投資50億,減至30億元,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說,這是從公眾利益角度考慮,加上近年市場轉變、科網泡沫爆破,嚴重衝擊廣播及電訊業經營者,政府認為有理據接受無線收費電視減少投資。

 受科網泡沫爆破影響公司,又豈止TVB收費電視?當日他們投牌時承諾投資50億,今天做不到而「縮沙」,政府不是收回牌照,反而容許他們减少投資,為何行會會有此明益TVB決定?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馬時亨有何理據?政府給了TVB這個優待,又是否要向公眾有個解釋?若收回TVB那收費電視牌照,從新競投,是否對市民有更大利益?可惜,昨天各界只關心肥肥去世、「華麗一族」的豪門恩怨,有沒有明益TVB?誰有留意?

有理由懷疑,這又是政府心戰策略 ,把不利新聞,夾雜於有大新聞的日子出街,令沒有人留意、關心,希望可以瞞天過海。似乎,昨天做得相當成功!

或許,我真的與時代脫節了。我一直相信,假如選擇隨俗、放棄那道德包袱、只求說自己想說、想寫的話走那條獨木橋,理應不要再為不走道德陽關路多作辯解;同樣,為了銷量刊登那些藝人照片的報刊雜誌(縱使他們已遮掉了大部份畫面,只餘下主角的樣貌),也毋須為自己的行從解釋,反正,解釋就如掩飾,在今天資訊發達、民智已開的世代,那些詭辯,可以服眾嗎?

可是,總有人又愛做婊子,又想拿貞節牌坊。

朋友A傳來那公信力第一報的編輯撰文,解釋他們為何把那些擬似藝人照加工刊出:

「第一,如果是純粹的藝人八卦,我們會將之放在C 疊的娛樂版。但,上周一見到一幀貌似鍾欣桐與陳冠希的「裸照」及英皇娛樂報警調查之後,我們判斷這是一宗有重大警惕意義的社會新聞,故此不但放在要聞版大做,還配上社評「網上裸照傷人虛擬犯法同罪」,表達對這種傷人手法的不滿和反感,敦請警方加緊緝拿網上黑手,捍衛香港的道德底線。

第二,該幀網相的下半部分相當露骨,明報不會刊登這樣的不雅圖片,故此將下半部分裁去;上半部分則可見兩位相中主角的容貌,故此保留。

第三,我們邀請熟悉數碼攝影人士,對這張網相進行分析,以助讀者判斷其真偽。

第四,翌日的連環圖,你說比第一天的還精彩,為什麼只選其一?因為明報重點在報道網上出現更多的「裸相」,故此毋須將幾張連環圖全部刊登出來。

第五,一張疑似張聣芝的女子衣衫不整的網相,我們遮了不雅部分,只露出新聞所需要的三點——(1)面部,讓讀者可以判斷相中人是誰;(2)手臂,讓讀者看到一隻手鐲,很像張柏芝平日所戴的手鐲;(3)手指,讓讀者看到一隻鑽戒,這與張柏芝左手尾指所戴的鑽戒亦很相似。」

朋友A在電郵中說:「妖!登就登喇!咪又係為谷紙,為乜咁虛偽,硬係要將件事合理化、正確化、硬係有大條道理咁樣?揾咁乜多借口為乜?」

A的觀點,並非我聽到的唯一不滿意見。早前與學者B談天,B就極不滿公信力第一報,連主角圈外女友照也刊登了,那些照片,連生果也不登,雖然已遮蓋了重要部位,可是她始終不是娛樂圈中人,作為一份可以被中學生訂閱的學生報,真的有需要較生果報去得更盡嗎?就算尺度較生果報更盡也不要緊,可是,有需要為自己所作所為,找一個自圓其說、還要冠冕堂皇的借口嗎?那,不是太偽善?

這些似是而非的論述,又非公信力第一報所專有,就如某財經報社論,為警方那亂執法開脫說:「警方的處理雖有不周之處,但高調大力執法可以理解,因這才有望遏止網上繼續肆意流傳照片、繼續傷害受害人。」作如此評論的人,恐怕是科技、網絡盲!阻得了香港網民在香港「肆意流傳照片」,可以阻止大陸、美洲、歐洲網民上載嗎?警方已大力執法了,香港網民已不敢在本港論壇上載、甚至下載有關照片,可是他們全跑到內地天涯網、甚或歐洲、美洲那兒找照片、還未計在Foxy下載照片的網民,不批判警方對互聯網科技的無知,反認同警方對互聯網科技無知的執法行動,我,真的無話可說了!

 

假期將盡,除了糾纏於一些人情債,令自己不必要地辛勞之外,還是花時間燃燒那些早前購下,至今未看的DVD。

前夜,挑了其中一套在去年底上影,可是也沒有多少人留意的影片,《安娜與安娜》。主角安娜10年前離開自己的愛人到新加坡工作,10年後重返上海,竟發現一個與她一模一樣、名字同樣叫作思雨的女子,與她的愛人結婚了,然後安娜發現,思雨,其實是她10年前的分身:10年前另一個她,沒有離開愛人,反而與愛人結婚,過著另一個選擇的生活 ,安娜事業有成,卻對自己當日決定離開愛人無法釋懷;思雨選擇留下,卻要面對有抑鬱症、感情日漸轉淡的丈夫,自覺人生再無前景,安娜提出與思雨互換身份三天,同一個人、兩個個體、兩種不同性格,她們有機會重新再作一次選擇,究竟她們會和10年前一樣,選擇相同的路,還是會作出完全不同的選擇?

電影導演林愛華,曾導演《十二夜》、《尋找周杰倫》 、《大丈夫II》。她在訪問中說,《安娜與安娜》是一部有關抉擇的電影,人一生之中,要作出不同抉擇,人卻往往會抱怨當日為何會作出如此一個選擇,假若有機會從頭來過,他一定會選擇另一條路,過另一個人生,可是,現實真的是如此嗎?

朋友A曾說,性格決定了命運,怎樣性格的人,就算他有機會從新選擇,要犯的錯,終歸會重犯,除非他改變自己的性格,變作另一個人,否則,命運是很難改變的,關鍵是,人,是否為自己的選擇,承擔責任,這才是最重要。

看到李國寶因為自己「多口」 、益朋友,捲入那內幕交易官司,B說,那是他的性格,平日已是如此,想不到他今次吃了這麽大的一個虧,但令我欣賞李國寶的是,既然當日做了那些事,那是自己的選擇,今天弄致如此局面,不論他是否有心犯錯、是否有得益,他願意承擔責任,辭去行政會議職務,因為一切是佢自己當日的選擇,不論結果如何,是好是壞,一力承擔,那是對人、對己負責。

真的不明白,為何那些照片主角,當日拍下那些照,那是他們自己的選擇,今天弄出如此一個局面,就算非他們所願,怎麽說,也要為自己當日選擇,承擔責任,迴避、拒絕承認,那是對自己負責任的行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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