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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你說得如何冠冕堂煌,人,隨著時間轉變,總會有改變,關鍵是,你究竟選擇堅持,擇善而固執,還是隨波逐流,放棄原則。

某天,偶然看到電視節目,介紹三個傳媒人在回歸後的轉變。對當中兩個,倒沒有多少感嘆,或許自己對他們認識不深,無從置喙,可是對另一人在節目中那些感言,倒是十分失望。原來,有些人,就算往日說得如何大義澟然,可是去到現實,又是另一回事了。他們可以將非說成是、將妥協說成理所當然,一切,不過是因為他由以往服務於香港本地傳媒,變成受僱於內地傳媒,以往的堅持、以往的價值觀,可以消失於無形。

最令我無法接受的,是那人在節目中說,數年以前,他採訪某內地官員,對方要求審稿,他嚴辭拒絕,今天他和內地官員做完訪問,他會主動將稿件送給對方審閱。美其名,這是為了適應大陸做法,否則,你無法在內地立足,更不要說,向內地人打開那丁點新聞自由的窗框,這些犧牲是必須的。

那真是必須的犧牲?那真的是無關痛癢的犧牲?當一個記者連寫甚麼也要被訪者審查過的時候,那,還算是 記者?

普立兹獎得主哈伯斯坦(David Halberstam) ,他在越戰期間到越南採訪,寫了不少批判越戰文章,當時美國總統甘乃廸十分憤怒,找上哈伯斯坦所屬的紐約時報,要他們炒掉這傢伙,可是哈伯斯坦沒有屈服、紐約時報更沒有屈服,他們不怕得罪美國總統、更不怕得罪美國政府,堅持如實報道,結果他在1964年因越戰報道得到普立兹獎。好了,哈伯斯坦沒有用為了令美國國民了解更多越南戰場新聞為理由,向總統妥協,堅持要批就批,自然,他更不會將越戰文章送給軍方或政府審稿,那是發生在1964年的故事,今天是2007年,那是四十多年後的世界,竟有記者將自願送檢當成理所當然!他媽的,那還算是記者嗎?要送別人審稿的新聞,縱使可以刊登,那也是欺騙市民的新間報道,根本是被訪者想登的消息,那又有啥價值!

更令我心火盛的,是那人說,今天中國政府不會再像當年拉席揚般,把披露國家經濟政策當作洩露國家機密,從而說明中國新間自由有進步,你老母,咁程翔是啥?放了席揚,又有程翔,那又是那一門子的新間自由?為何那人不提程翔?為何那人不提自己在八九六四期間,連酒店的房間,也借給學運領袖用?他以為可以把自己的歷史抹得一乾二淨?中共真的是如此看待階級敵人,他怎不看看中共在反右、文革時如何清算人?出賣原則,那又代表甚麼?

還有,另一被訪者說,若他們不作出某 些審查,只會令大陸觀眾,失去了接受開放資訊機會,真的想當面小屌佢,不要自我擴大!今天在互聯網發達的世界,你不報,互聯網可會通報全國!連禁也不禁了!

1876年,美國人克拉克創辨扎晃農學校,即今天北海道大學前身,他離開大學時,對送別的學生說:「Boys, be ambitious! Be ambitious not for money or for selfish aggrandizement, not for that evanescent thing which men call fame. Be ambitious for the attainment of all that a man ought to be.」(孩子呀!要胸懷太志呀!那並非為了金錢與那浮誇的自私、也不是為了一些會消失的名譽,那是為了人必須要成就的志向呀!」

為了志向,今天又有多少人肯堅持?

p.s.:同事的blog,見證了陳主教對弱勢社群的支持,或許你不認同他的言行,但不能不尊敬他的堅持,從未改變,起碼較那些只懂做建制應聲蟲的基督教會,更令我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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